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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成效可期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 阅读:24 日期:2013-11-29

日前,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再迎政策利好。11月26日,财政部等四部委确定并公示了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太原等在内的28 个城市(群)进入第一批推广名单。

据相关人士介绍,与此前的试点推广相比,在本轮推广中,长株潭地区、河北省城市群、浙江省城市群、福建省城市群、江西省城市群、广东省城市群等六个地区采取了联合申报的形式,打破了前期单个城市申报的形式。这种模式上的变化,既扩大了试点区域,也缓解了区域内城市单独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的难度。

由于包含城市群,再加上部分省的城市基本全部加入了推广之列,因此本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实际达到了63个。与去年年底收官的“十城千辆”项目的25个城市相比,此次推广城市的数量大大增加。

据了解,在首批试点名单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较好的山东省仅青岛市入选,而江苏、广西、贵州、内蒙古、新疆和宁夏也无城市入选。因此,随着首批名单的出炉,预计后续还将会推出第二批推广城市。届时,推广城市及城市群的数量或将达到15个左右,从而使推广范围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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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轮推广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政策利好幅度最大

“随着各地推广积极性的明显增强,新一轮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效果也有望进一步放大。”上述人士表示,四部委在9月份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特大城市或重点区域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据此判断,第一批28 个城市(群)到2015 年推广新能源车的目标为23 万台。如果平均分配到2014 和2015 两年,则每年约有11.5 万台。这一推广数字,是2012 年1.28 万辆的9倍。

而在各受益车型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政策利好幅度无疑是最大的。一位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统计数据显示,在此前“十城千辆”项目推广的2.7万辆新能源车中,有2.3万辆都是公共服务领域车辆,比重达到80%。可见公交车不仅是政府解决拥堵和污染问题的抓手,也是各地确保完成新能源试点推广计划的重要手段。

因此,随着新一轮试点城市的审批通过,新能源汽车的招标工作将会陆续开展,从而为明年新能源公交车的发展再添动力。“预计在本轮推广中,超过50%以上都将是新能源客车。届时,新能源公交客车的推广量将有望达到9-11万辆。如果按照两年内完成,则每年需完成5万辆左右。”该分析师判断。

在看到政策利好的同时,也有行业专家提醒道,在此前的“十城千辆”新能源推广计划中,目标完成率仅为40%。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前两年地方政府缺乏财政资金去投资,另一方面也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阻碍作用息息相关。

而按照新的政策要求,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中,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并且采用中央政府直补生产企业的方式。这种模式上的变化虽然有利于破除地方保护,但由于此次申报的试点城市(群)中,有一半以上都有自己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因而在推广中,仍需警惕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对政策实施造成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