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肆虐的十面“霾”伏,让全社会都将目光聚焦到了大气污染的治理上来。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各个地方政府都在想方设法,希望能够改善空气质量,给公众一个交待。
而在此过程中,汽车尾气不知为何,成为了相关部门口中污染大气的“首犯”。于是,种种旨在治污的政策,也都理所当然地率先拿汽车开起了刀。
但是中科院日前的一项研究结果却表明,北京PM2.5有6个重要来源,分别是土壤尘、燃煤、生物质燃烧、汽车尾气与垃圾焚烧、工业污染和二次无机气溶胶。其中,汽车尾气对于北京PM2.5的“贡献率”仅为4%,影响微乎其微。
该消息一经公布,舆论一片哗然。不少人都感叹,原来被各地方政府大力治理的汽车尾气,并非是引发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它不过是替别的污染大户“顶了罪”而已。
早在北京推出汽车限购政策之初,就曾有不少人对汽车尾气是造成北京雾霾的主要原因这一论断,表示过质疑。但相关部门却言之凿凿,并将这个备受争议的结论作为了制定政策的主要依据。于是,我们看到,在各地的治霾行动中,一般都是围绕着限制汽车消费,提高汽车的使用成本做文章。对于这样的做法,公众虽然存在疑惑,但也无可奈何。而今,中科院的这一科学验证,却彻底推翻了这一“依据”。
这样的“逆转”,让我们不禁要问,这些政策制定者们的所下的结论到底源自哪里?是否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科学的调研和论证?如果没有这些作为支撑,那么将大气主要污染源的大棒贸然打在汽车尾气上,是否可以说是一种想当然的主观臆断?以如此的态度去制定政策,是否太过于随意和不负责任?而伴随着结论上的“峰回路转”,相关部门是否应该替汽车洗脱“罪名”,纠正在治理方向上存在的问题,对已经实施的汽车限购限行政策进行调整?
上述这一系列问题,不仅涉及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时也与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此番中科院的结论公布之后,社会各界都希望北京市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给予回应和表态。对于公众来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的不是沉默以对,更不是无谓的“口水仗”,而是具有说服力的调研结果。
事实上,在此前公布的大气污染治理“国十条”中,就曾经明确提出,要建立由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但这样的科学部署落实到地方层面却异化为对汽车尾气的一味治理,变成了一场寻找“替罪羊”的游戏。
在这背后,可能不但是地方政府在主要污染源的认定上缺乏科学态度,而更多的可能是一种懒政思维在作祟。毕竟与治理燃煤、工业污染、垃圾焚烧等老大难相比,治理汽车尾气不管是从方法还是成效上来说,都要简单、容易得多。但是,这种更像是“摆姿态”的治污方式,毕竟是“糊弄”不了天气的。这一点,从北京限购限行后的空气质量未有改观上就能得到验证。
其实,我们并不是说汽车对大气的污染不需要治理,而是面对治霾这场攻坚战,避重就轻、隔靴搔痒都是不可取的。对于各地政府来说,勇于正视主要矛盾,拿出更强的治理决心,去啃那些该啃的“硬骨头”才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