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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 阅读:22 日期:2014-07-1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

会议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支持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拉动国内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目前新能源车辆购置税率与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一致,而国家对公共交通车辆已有相应的购置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以及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扶持,正在逐步刺激着新能源汽车的产销两端。根据工信部的数据,今年5月份新能源汽车生产3770辆,同比增长98.32%。而在7月8日开幕的中德电动汽车充电项目上,中国国家电动汽车平台负责人、清华大学教授欧阳明高表示,今年是新能源汽车进入家庭消费的元年,全年总计销量有望接近
宏源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指出,目前新能源车辆购置税率约为8.5%,如果免征该税收,将有效降低购车成本,有助于新能源车推广提速。他认为,目前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仍存在销售价格过高等因素,若免征购置税,将解决消费端的问题,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有较大的促进。

中汽协秘书长董扬表示,国务院近期有望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综合性配套政策,预计今后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