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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省市确定电动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 江西最高

来源:第一电动汽车网    作者: 阅读:23 日期:2015-01-15

  全国共有11省市出台充换电服务费相关政策,五省市明确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江西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佛山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低。

  受国内成品油价格持续下跌,1月8日,南京市物价局下调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佛山市也于近日出台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其中七座及以下电动车1.2元/度。北京市充换电服务价格也即将出台。充换电服务价格的明确,让有意进入这一行业的厂家看到了机会。

  充换电设施建设一直是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要因素,而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充换电服务定价。政府允许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商向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用,并对最高服务电价进行了规定。目前,各地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已相继出台。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的扶持,有助于加速充电设施建设,打破长期充电设施建设滞后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电动汽车使用成本,增强电动汽车竞争力。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国共有11省市出台充换电服务费相关政策,其中五省把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授权给市级政府,五省市明确了充换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江西省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佛山市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低。而江苏省设定了充换电服务费换算公式,具体价格水平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测算、公布最高执行价格。

  注:以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排序

  五省市明确充换电服务费标准

  NO.1江西

  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2.36元(含电费),其中电动公交车(客车)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36元(含电费)。

  换电服务费另行制定。在换电服务费标准制定前运营的,服务费由供需双方协商。

  NO.2合肥

  目前省城电动汽车充电用的经营性充电桩,主要集中于三个领域,一类是充电设施企业布局合肥市的电动出租车充电桩(站),第二类为充电设施企业给电动私家汽车在路面兴建的充电桩,第三类主要集中于针对公交车建设的充电桩。除以上三类外,都划定为非专业非经营性充电设施。

  针对提及的三类经营性充电设施,实施意见规定,除电动公交专用充换电站充电、换电最高服务费另行核定公布外。另外两类经营性专业充电桩,运营商收取充电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70元/度,下浮比例不限。除此三类以外,如电动汽车用户在拥有充电桩的小区或单位等其他非专业非经营性充电地点,只收取现行电价,均不得收取服务费。